外资禁令对大陆网路产业影响评估
摘要
大陆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日前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重申,大陆自1993年起便明文规定其公用通信网、专业通信网、有线及无线通信网,不允许境外的个人、企业及在大陆境内兴办的外商,以独资、合资或合作企业方式参与经营,亦不能以任何形式吸引外资入股,属于增值服务的网路服务供应商(ISP)和网路内容供应商(ICP)亦列为外商投资禁区。
大陆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日前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重申,大陆自1993年起便明文规定其公用通信网、专业通信网、有线及无线通信网,不允许境外的个人、企业及在大陆境内兴办的外商,以独资、合资或合作企业方式参与经营,亦不能以任何形式吸引外资入股,属于增值服务的网路服务供应商(ISP)和网路内容供应商(ICP)亦列为外商投资禁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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